CSR信息

CSR宪章/联合国全球契约

CSR宪章

2008年,NIDEC(尼得科)根据《联合国全球契约》与《电子行业行为准则(EICC)》制定了阐述本公司在企业与社会方面基本思想方针的《CSR宪章》。并制定了CSR章程作为CSR宪章的实施细则,其中还加入了关于“保障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”等人权与劳工方面的内容。

※ 电子行业行为守则(EICC)
电子行业制定的针对供应链整体事业活动的行为守则。由劳工、健康与安全、环境、管理系统、道德规范等项目组成。

NIDEC(尼得科)集团CSR宪章

NIDEC(尼得科)集团基于“企业是为社会服务的公共机构”这一认识,在以全球通用的产品和技术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,致力于稳步扩大就业,确保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。NIDEC(尼得科)集团全体领导及员工将充分认识CSR(企业的社会责任)的重要性,以本宪章为基础,开展诚实、透明的企业活动。

1. 诚实的企业活动

  • 我们认识到,遵守开展企业活动的国家的法制法规及社会要求极其重要,并以符合国际标准的诚实态度,开展公正的企业活动。
  • 我们在以高度公正性和透明性公开信息的同时,积极开展与股东、客户、交易方、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双向交流,以取得社会的信赖。
  • 我们为了提高产品的安全性、质量和可靠性,将积极开展公正交易,公开自由竞争,与各交易方携手共进,实现共同发展。

2. 与环境和谐

  • 我们认识到,持续保护地球环境是人类共同的重要课题,因此将通过有利于地球环保的企业活动,致力于减轻环境负荷。

3. 尊重人权

  • 我们将致力于创造无强迫劳动、无雇佣童工、每位员工都相互尊重对方的个性、尊重人权、无歧视的工作环境。

4. 劳动安全与卫生

  • 我们将通过公司与员工的相互合作,确保每位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,努力营造所有员工能充分发挥其能力的工作环境。

5. 与社会和谐

  • 我们认为,创建与社会的友好关系,与社会同步发展,是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,并以此致力于实现与社会共同发展。
  • 我们尊重开展企业活动的国家与地区的文化习惯,致力于开展扎根地区社会的社会贡献活动。

联合国全球契约

“联合国全球契约”是由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·安南发起的、始于2000年的国际性举措。为了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,“全球契约”要求各企业与组织支持在人权、劳工标准、环境及反贪污方面的十项基本原则,并期待着各企业与组织通过负责的、富有创造性的企业表率,付出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一员所应有的行动。本集团于2015年8月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,并正式宣布支持这十项原则。

联合国全球契约包括四大方面十项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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